省供销社本级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省社本级单位的创新活力,根据《浙江省供销创业合作发展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浙江省供销创业合作发展基金管委会拟奖励和扶持一批省供销社本级优秀创新项目和社团协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创新奖的申报范围为浙江省兴合集团公司内各层级企业实施的对未来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和示范引领作用且成效显著的创新项目;优秀社团的申报范围为工作开展良好、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省社主管的行业性、专业性协会(学会)。
二、申报和评审流程
创新奖项目请浙江省兴合集团公司负责推荐,申报单位须填写《浙江省供销创业合作发展基金创新奖申报表》(附件1),经浙江省兴合集团公司审核盖章后寄送基金管委会办公室;省供销社本级优秀社团请省供销社人事处负责推荐,申报单位须填写《浙江省供销创业合作发展基金省社本级优秀社团申报表》(附件2),并附《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经省供销社人事处审核盖章后寄送基金管委会办公室。
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确定并下达奖励和扶持资金。
三、其它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领导,做好此次奖励扶持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2、请各有关单位于2013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基金管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2、浙江省供销创业合作发展基金省社本级优秀社团申报表 下载
浙江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