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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浙江省供销创业合作发展基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3-31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团委,省社本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组织引导广大供销社系统青年积极投身创业创新实践,不断提升供销社为农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根据《浙江省供销创业合作发展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现就2012年浙江省供销创业合作发展基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2年,基金申报重点为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对接“两区”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2011年已开工建设的省社重点项目。

二、扶持标准

基金项目评审小组将按照“择优扶强、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各地、各单位推选的基础上评选产生优秀项目,具体扶持标准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商议后确定。

三、申报和评选流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基金扶持的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项目原则上须运作一年以上;

②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③供销社或所属企业对申报单位必须是控股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力;

④申报期间应有项目投资(支出)发生额。

2、申报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的项目应同时具备:新建的基层社必须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或挂牌;重组改造、创新发展的基层社生产经营服务运转良好;新建的综合服务社日用消费品店、农资连锁店运转正常。

3、申报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项目应同时具备:农产品批发市场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或带动20家以上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或具有5家以上营销网点;农产品展示展销(直销)中心年销售农产品500万元以上或带动50家以上专业合作社农产品销售,具有5家以上营销网点;农贸市场经营面积1500平方米100个摊位以上,带动20家以上专业合作社农产品销售或设有不低于30平方米的农产品平价销售专区。

4、申报对接“两区”建设的项目应同时具备:为“两区”建设提供农业公共技术服务,农资、农产品网络和农业产业化融入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两区”服务的基地面积1000亩以上;直接供应农资300万元以上;帮助销售农产品300万元以上;直接投资农业“两区”项目建设面积500亩以上,投资额不少于1000万元。

(二)申报数量

市级基金实施小组根据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各市申报项目不超过4个,省社本级各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对已获中央或省财政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补助。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2012年浙江省供销创业合作发展基金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项目承担单位实施报告或可行性论证报告;

42011年末财务会计报表;

5、其它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材料。

(四)申报和评比办法

1项目申报统一采取书面和网络同步申报的原则。各项目申报单位请于420前在浙江省供销创业合作发展基金网站(http://www.gxjj.zj.com)注册,填报《2012浙江省供销创业合作发展基金扶持项目申报表》,打印(一式二份)盖章后送主管单位。主管单位初审后,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送市级基金实施小组办公室审核。省社本级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登陆网站填报并打印(一式二份)盖章后,直接送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如有项目相关的音像、视频等材料无法通过纸质材料上报的,可刻录成光盘一并附上。

市、县(市、区)供销社登陆浙江省供销创业合作发展基金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由基金管委会办公室统一设置,用户名格式为***销社(如:杭州市供销社、桐庐县供销社),初始密码均为666999。请各单位及时登陆网站修改密码并完善相关用户信息。

2市级基金实施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项目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定本地区推荐项目。通过复审的项目请市级基金实施小组办公室于430登陆浙江省供销创业合作发展基金网站填写审核及推荐意见,并在纸质材料上盖章后,报送基金管委会办公室。

3基金项目评审小组将对市级基金实施小组、省社本级单位推选的项目开展实地考察和终审,提出评审意见后报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五)资金发放及跟踪管理

扶持资金由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按照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决定,直接拨付至项目单位指定的账户。

在扶持资金发放六个月后,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将对相关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从运行状况、运作效果、综合绩效、发展前景等方面,对扶持项目作出客观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市级基金实施小组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将开展基金实施工作视为供销社服务大局、服务“三农”的具体举措和共青团服务基层、服务农村青年的有效载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供销社要牵头做好项目的选拔、评审和推荐工作,各共青团组织要配合做好基金实施的宣传工作和综合协调,同频共振,形成合力,确保基金实施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求真务实,规范管理。各项目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并严格按照申报时间要求,通过浙江省供销创业合作发展基金网站及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各项目主管单位要承担起领导和管理职责,严格把好项目申报的第一关。各市级基金实施小组要切实履行审查、监督职责,本着公平竞争、择优评选的原则,认真做好申报项目的筛选和审核工作,确保推荐项目的质量。

(三)上下联动,形成氛围。各市级基金实施小组既要结合当地实际,又要按照基金管委会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基金的实施工作。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将根据扶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汇集各地信息编发简报或通讯,交流各地典型经验,促进基金实施工作的深入开展,形成相互借鉴、互学共进的良好局面。

的有关活动情况请及时与基金管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二路188号西楼109室,邮编:310012,联系人:陈煜斌,联系电话(传真):0571-87063829,电子信箱:zjscjh@126.com。浙江省供销社财务处,联系人:邱毅,联系电话(传真):0571-87066134

 

附件:2012浙江省供销创业合作发展基金扶持项目

申报表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浙江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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