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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纳税人,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进行捐赠,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有何政策?

发布日期: 2008-08-25

(1)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捐赠,企业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
(2)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对纳税人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捐赠,实行封闭式财务管理,全部捐赠资产专项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事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管好、用好捐赠资产。
摘自《关于纳税人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2006]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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