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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启动实施

发布日期: 2009-12-31

  近日,以《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团浙联〔2009〕48号)下发为标志,由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共青团浙江省委和浙江省财政厅联合组织的2009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全面启动实施,省财政将每年拨付900万元资助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旨在培养大学生科技创新意识、激发大学生科技创新潜能、提高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商业潜力的科技创新成果和高素质创新人才。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由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实施)和“新苗人才计划”(省科技厅、团省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实施)合并实施。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自2008年开始实施,首批遴选确立了600个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200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200个大学生科技创新推广项目。“新苗人才计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已成功实施三期,共申报了1300个项目,其中一二期验收结果显示,平均合格率为96.19%,期间共发表科研论文833篇,申请专利155项,完成实物作品149件,开发软件58个,共有9个项目成果产生经济效益。

  根据省领导指示,从2009年开始,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和“新苗人才计划”将合并实施。合并实施后的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覆盖省内77所高校,计划每年资助1800个左右项目,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为5000元左右,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及其团队,包括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根据浙江团省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两项计划的合并实施,将避免同个项目重复申报、资金重复使用等问题,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据了解,四家主办单位将联合成立实施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同时要求学校成立相应管理机构,为项目的开展提供包括人才、技术、法律、资金、设备和实验场地等综合资源支持,保证计划科学、优质、高效实施。实施办公室根据入选者的项目执行情况和总结报告建立信用档案,作为下一期立项资助的依据,成果作为学生评优、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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